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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办

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方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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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04-01 10:54 #1

清明节放假在即,为确保学生安全,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假期在校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对宿舍贵重物品严加看管,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非法活动;提醒离校学生注意往返旅途安全,按时返校。
二、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清明节期间,不得以学院或系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春游。学生党团组织、学生班级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要请示报告,明确学生安全负责人,必须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批准后方可出行。各系要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旅游时尽量避免到高、难、险、毒的旅游景点。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各系放假前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外人,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系要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详细记录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做好备案工作,辅导员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