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警卫室值班管理制度
1、 警卫室值班人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禁串岗、睡岗、脱岗、酒后上岗,遇事离开岗位必须报告(队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队长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换班的必须填写《换班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换班。
2、 守卫校门,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区必须做好登记,遇访问院级领导的必须电话通知院办,无正当理由企图进入校园的一律禁止放行。
3、 严禁值班人员以及滞留人员在警卫室内聊天、玩扑克牌、喝酒或做其他与警卫任务无关的活动等。
4、 掌握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性质和位置,做好值班、巡逻记录和交接班(包括值班记录、工作设备设施、寄存物品)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 值班人员应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遇突发情况,要做到人员疏散,灭火扑救,报警处置迅速有效,处置事件的同时必须向领导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6、 非雷雨、下雪、寒冷等特殊天气,每天7:00-18:00保证1人在警卫室外登记处值班,每天7:30-8:30、16:00-18:00必须站岗值班。
7、 严格执行资产类、大宗物品离校验证手续,无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不得放行,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恶劣后果,将按程序严查值班人员责任。
8、 警卫室原则不接收物品寄存和快件收发业务,遇特殊情况收到寄存物品和快件必须详细填写《警卫室寄存物品记录表》,寄存物品及快件3天内未取走的应立即报告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