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总则
二、适用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四、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的报告
五、宣传报道
六、突发事件应急操作程序手册
【一】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2、群体性事件应急操作程序
3、反恐怖防范应急操作程序
4、校园恶性刑事案件应急操作程序
【二】突发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2、学院预防灾难类事故安全重点区域
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4、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5、校园人身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程序
6、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7、大型活动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程序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程序
【四】突发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2、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3、防汛应急处置程序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定义
2、网站、网络出现非法言论紧急处置程序
3、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4、病毒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5、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以及 网络数据窃取的紧急处置程序
6、网络中断与设备安全紧急处置程序
7、事件报告要求
附件一:报警和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二:学院电话号码一览表
附件三:校内中层以上干部通讯录
附件四: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五: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4版)
一. 总 则
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应急机制的建设,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参照《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种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师生非正常死亡、非法宗教活动等可能影响校园与社会稳定的事件。
2、 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施设备责任事故等。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食物中毒、恶性传染病等。
4、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地质塌陷、洪水、极端气象等。
5、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传播反动、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以及窃取机密信息与数据,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三. 组织机构与职责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学院中层党政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主任担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做好组织指挥、调配力量、教育疏导,并采取必要的工作措施,不失时机地把握动态,综合分析和传递相关信息,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事件,避免事态扩大,稳妥地处置善后事宜,确保稳定。
四、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的报告
1. 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的上报,原则上遵循:先属地后隶属关系或同时上报的原则(具体由院办制订报告单位)。
2. 不涉及社会范围的一般性事故、事件首先应报告学院领导或具体负责部门。
3. 所有事故、事件,由院领导或由相关受院领导委托(批准)的职能部门上报。
4. 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报告上级直属机关和教育行政机关、高工委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
5. 报告内容要准确详实,不得瞒报、谎报和漏报。其主要内容应有:
A/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B/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针对事件采取了哪些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D/校内外公众与媒体的反应。
6. 事件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宣传报道
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过党政办和学院领导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六、突发事件应急操作程序手册
【一】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形成大规模非法聚集并且失控,聚集人群涌上社会,出现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
二级事件(重大事件),校内出现大规模聚集并失控,出现大规模串联并出现多校串联情况,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事件。
三级事件(较大事件),单个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学生对事件高度关注和讨论,出现了每次不超过100人的聚集,已经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舆论影响的事件。
四级事件(一般事件),出现单个事件,可能出现连锁反应,群体性事件已出现苗头,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进一步发展会造成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
2、群体性事件应急操作程序
(1)事件发生后,院应急处置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件等级划分,并立即有针对性采取措施。
(2)出现四级事件,安保办应立即增加20%的人员,加强对校内的门禁、巡逻、监控力度,发现反宣品进行立即收缴和清除防止扩散,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学工处、安保办、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到场,立即调查引发事件的原因,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祥、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各级部门向师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
(3) 出现三级事件,在执行处置四级事件的基础上,安保立即增加50%以上的力量,学工处、安保办、相关系学生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聚集学生呢个进行分隔、疏导、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学院党政办、宣传部、信息办应按照《预案》信息报送原则和宣传报道原则,进行报送信息与舆论事实报道与引导。
(4) 出现二级事件,在执行处置三级事件的基础上,安保立即增加70%以上的力量,严防校内外串联、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报请公安机关进行监视和控制,各级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进行面对面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留学生的事件,安保办应安排专人予以保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小组对事件的处置。
(5) 出现一级事件,在执行处置二级事件的基础上,学院在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基础上,积极向省市政府、公安机关寻求支援,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对事件的处置。
(6) 在事件后期重点工作是尽快查清事件原因,进行妥善解决,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正常秩序;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开展法制教育、抵制错误思潮、保护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对在事件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的抚恤与赔偿,对受害家属进行慰问;学院要认真总结、改进工作方法,防止反弹,反思经验教训并进行分析,呈报上级机关、政府。
3、反恐怖防范应急操作程序
因反恐怖防范的特殊要求,故独立设置预案。
(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预案》)
4、校园恶性刑事案件应急操作程序
(1)校园恶性案件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人为重伤、致死、重大财产失窃等案件。
(2)校内发生恶性案件,安保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拨打“110”报警,分管安全的院领导立即赶往现场。
(3)安保办保卫人员火速到达出事地点,迅速控制和保护案发现场,查找目击证人,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封闭校门,严禁各类人员出校,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扣留。总务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医务人员立即对伤者实施急救,拨打“120”急救电话。
(4)公安干警到达后,安保办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宣传部控制舆论导向配合学生管理部门通过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6) 学生工作处、各系迅速通知受伤、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并注意收集有用信息向公安机关提供。
(7) 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有关单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8) 案件侦破后,院应急处置小组应组织会议通报案情及侦破情况,同时查找安全漏洞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案件,对本应可以避免而因玩忽职守导致的案件,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突发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级事件(重大事件),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级事件(较大事件),学院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四级事件(一般事件),学院内的个别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学院预防灾难类事故安全重点区域
(1)学生宿舍易发因违章使用电器造成的漏电、火灾。
(2)图书馆书库、电子阅览室因易燃物品较多应重点预防火灾的发生。
(3)微机机房、语音室、学术报告厅、礼堂等电子设备与电气设备较多,且人员密度较大的区域。
(4)总务处锅炉房压力设备重点预防压力容器老化或违章操作引起的爆炸及燃料火灾。
(5)总务处配电室重点预防设备故障和违章操作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事故。
(6)餐厅,重点预防违规用电或油烟积累引起的火灾。
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火灾现场的工作人员作为第一灭火力量,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组织现场师生迅速撤离失火建筑物,拨打119报警,并向校园110(87695110)报告,(报警内容:起火详细地点、燃烧物、有无人员被困等)。
(2)接到火警信息后校卫队作为第二灭火力量应以最快速度,确保3分钟内携带灭火设备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工作。校园110立即再次拨打119报警确认,同时向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
(3)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得到火灾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成立警戒组、救护队、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在公安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应立即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存在人员可能未撤出现场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报告消防部门组织施救。
(4)在自救工作中,总务处要同时采取诸如切断煤气和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安排医务人员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向医疗急救部门(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5)火灾扑灭后,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尽快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安置问题及善后工作,并安排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6)安全保卫办公室积极协助消防部门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学院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造成事故责任人和部门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院应急处置小组对火灾发生的原因及现场灭火和施救情况进行总结,吸取教训,避免火灾再次发生。
4、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校园恶性交通事故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学院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安保办立即赶赴并控制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同时向学院负责安全的院领导汇报,拨打“110”或“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医务室对受伤人员紧急施救。
(3)医务室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同时,拨打“120” 急救电话及时送伤者到医院抢救。
(4)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安保办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5)院应急处置小组指示有关单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校园人身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程序
(1)校园人身意外事故是指校园内发生的因溺水、触电、拥挤踩踏、高处坠落、突发疾病、嬉戏打闹等所造成的重伤、死亡事故。
(2)事故发生后,安保办立即赶赴并保护现场,向学院负责安全的院领导汇报,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分管安全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院领导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指挥救援和现场处理。
(3)总务处安排医务室现场紧急施救伤者,拨打“120” 急救电话及时送伤者到医院抢救。采取诸如切断煤气和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4)公安干警到达后,安保办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5)对群体性伤害事故,学生工作处、各系应清点人数,查找现场目击证人以便协助调查,注意收集有用信息向公安机关提供。迅速通知受伤、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宣传部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6)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善后工作。对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故。指示有关单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突发危险品泄漏事故是指因交通事故、容器损坏等原因导致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校园或校园附近泄漏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安保办立即赶往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疏散现场附近人员,如泄漏为易燃易爆物质应准备灭火器材,同时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分管安全及后勤的院领导赶往现场进行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寻求专业部门对现场进行处理。
(3)如泄漏发生在人员密集区域,学生管理部门及现场老师按照各建筑疏散方案组织老师、学生进行立即疏散到安全区域。
(4)总务处负责切断现场区域附近电源及明火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爆燃,关闭燃料阀门和管路,防止继发性危害。安排医务人员到现场附近安全区域做好施救准备。
(5)专业部门到达现场后,总务处、安保办应积极配合现场的处理工作。
(6)现场危险状况解除后,安保办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报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查找安全漏洞,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有关单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大型活动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程序
(1)大型活动是指学院或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体育、新生报到、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大型考试等人员密集的集体活动。
(2)学院各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根据学院《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并报安保办备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必须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3)活动主办者是活动期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申报时必须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涉及校外人员较多的活动,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4)大型活动的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大型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人员踩踏、群体冲突、斗殴等情况,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终止活动并按照疏散方案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6)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组织疏散与救援工作,负责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及时寻求相关专业部门援助(110、119、120、派出所)。
(7)学生工作处、各系负责按疏散预案有序疏散人群至安全位置,清点人数,稳定情绪。将疏散情况迅速报现场指挥部。查找现场目击证人以便协助调查,注意收集有用信息向公安机关提供。迅速通知受伤、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宣传部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8)总务处安排医务室现场紧急施救伤者,采取诸如切断煤气和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9)安全保卫办公室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学院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造成事故责任人和部门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级事件(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级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出现肺鼠疫、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出现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出现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短期内爆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并向校外扩散;因预防接种或服用预防性药物造成人员死亡的;有毒物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等,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级事件(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出现肺鼠疫、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出现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短期内爆发流行,但疫情范围局限在县(市)以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在校内疫苗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有毒物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等,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级事件(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发现腺鼠疫、霍乱病例;有毒物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等,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程序
(1)学院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级别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院领导。
(2)对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院医务室应积极联系本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同时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院医务室应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并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总务处、医务室应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学院总务处、保卫处应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6)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学院办公室应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7)在学院适当的范围内,责任报告人应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8)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0)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停课时,总务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事故,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1)结案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后,报告人应按规定向上级或同级有关部门做出结案报告。
(12)配合有关部门对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认真总结教训,并追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失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四】突发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地区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2、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1)地震发生后,安全保卫办公室派出校卫队火速赶往现场进行人员疏散及救援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混乱。
(2) 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在地震发生后后立即赶往现场成立警戒组、救护队、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封锁现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紧急抢救受困人员和施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19向政府部门报告并求援,在政府救援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救援队伍组织工作。
(3) 学生管理部门对所有撤离到安全地点的人员后要清点人数报告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亲属情绪稳定。
(4) 在自救工作中,总务处要采取诸如切断煤气和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
(5) 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有关单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6) 救援工作结束后,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总务处配合政府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工作。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大安置问题及善后工作。
3、防汛应急处置程序(因防汛工作特殊要求,故单独设置预案)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定义,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人为事故或破坏、黑客攻击和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信息网络或设施、重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等原因,严重影响到我院办公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瘫痪、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密或泄密等,从而对我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网站、网络出现非法言论紧急处置程序
(1)学院网络管理值班人员,在发现校园网站、网络出现非法言论情况时,应立即向院信息办负责人报告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防止有害信息扩散,再按照程序报告。
(2)院信息办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3)将事件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报送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院宣传部负责事件的宣传和报道等工作,并承担国内其他重要新闻网站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3、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1)学院网络管理值班人员,在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院信息办负责人报告情况,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
(2)对被隔离的服务器进行清除木马、监测系统漏洞和后门、检查系统所有密码、关闭不必要的端口等操作。
(3)对现场进行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存档,及时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系统。
(4)将事件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报送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病毒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发现学院计算机感染病毒后,信息办工作人员应对被感染的设备采取:网络隔离、数据备份、查杀病毒、恢复系统等措施,同时对学院其他机器进行扫描和清除工作,新发现的病毒应进行网络警示。如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联系有关产品供应商研究解决,并向公安机关汇报。
5、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以及 网络数据窃取的紧急处置程序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照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进行备份,并将之保存在安全处。一旦遭到攻击应立即停止运行,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资料,确定攻击来源,检查系统防护是否正常,确认后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如认为事件严重应立即报警。
6、网络中断与设备安全紧急处置程序
信息办日常应准备好相关备用设备,定点存放。一旦发生网络中断与设备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使用备件进行恢复。如不能自行恢复的,应立即与供应服务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护。如设备一时不能恢复应将事件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7、事件报告要求:信息办应安排技术人员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指挥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人、报告时间等。
8、院宣传部负责事件的宣传和报道等工作,并承担国内其他重要新闻网站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附件一
报警和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省委高校工委安保处:
0531-86903643
省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0531-86109573,0531-86916724
市委高校工委:0532-85912275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66571570
报警(三警合一)电话:110
消防报警电话:119
交通报警电话:122
医疗救护电话:120
市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科85646110
青岛市食品卫生监督监理所:85620035
学院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55761127(内线8127)
学院报警台:55761110 (校园内线8110)
学院南校区:55761155 (校园内线 8155)
学院北校区:北门警卫室55761023(校园内线8023)
西门警卫室55761103(校园内线8103)
附件四: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维护学院的稳定,确保学院安全,及时、妥善地处置恐怖袭击对学院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学院稳定,确保学院的正常秩序,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反恐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反恐怖防范基本原则和目标
反恐怖工作原则: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
反恐怖工作目标:防止恐怖袭击事件对师生员工的袭击,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师生员工生命财产损失。
三、反恐怖主要防范对象和袭击事件的主要类型
1.院内食堂、饮用水系统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资、致病致命微生物以及其他蓄意制造污染对人员造成伤害的恐怖袭击事件等。
2.破坏配电间、网络中心机房,引发停电或网络瘫痪等事件。
3.以爆炸物或易燃物袭击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件。
4.以伤害人员为目的的故意交通肇事。
5.以随意杀伤人员为目的的持械行凶案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安保、学工、宣传、总务、图书馆、实训中心、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反恐怖防范办公室,负责反恐怖防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安保办。
反恐怖防范工作小组职责:
1.涉恐重点人员的管控;
2.危险物品及易制毒制爆物品的管控;
3.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进行基础情况调查;
4.制定各类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
5.研究制定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防范特殊措施 ;
6.建立并落实反恐防范工作责任制;
7.开展反恐防范督导检查工作;
8.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相关处置建议;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小组或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或反恐怖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党政办:负责协调、综合和信访以及信息上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中心机房的防恐怖袭击。
总务处:负责配电房、饮用水源系统和食堂的日常监测和防恐怖袭击工作,提出紧急情况下的水源替代方案。
学工处:负责督促学生的日常防范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学生公寓、学生宿舍,以及大型学生活动的防恐怖袭击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学楼的防恐怖袭击工作。
图书馆、实训中心:负责所属场馆、实训室的防恐怖袭击工作。
安保办: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或恐怖袭击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的初期紧急应对处置。
五、突发事件的上报
1.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的上报,原则上遵循:先属地后隶属关系或同时上报的原则(具体由院办制订报告单位)。
2.不涉及社会范围的一般性事故、事件首先应报告学院领导或具体负责部门。火灾、恐怖袭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所在部门或当事部门应在向学院报告的同时立即报警。
3.所有事故、事件的相关详细信息,由院领导或由相关受院领导委托(批准)的职能部门上报。
六、反恐怖防范(分级)响应与解除
(一)等级划分
根据省人民政府反恐怖防范的工作要求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指令由省教育厅发布
1.三级非常态防范是指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2.二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可能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有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一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即将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特殊性、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二)工作措施
1.三级防范响应
①组织反恐怖防范教育;
②安保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③增加30%或以上的安保力量,加强重点部位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④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
⑤非学院人员及携带物品需接受检查;
⑥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指导反恐怖防范工作。
2.二级防范响应
①组织反恐怖防范动员;
②学院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③安保力量严守岗位,在常态基础上增加50%或以上的安保力量,加强重点部位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
④做好救援器材和各类保障等相关准备;
⑤严控非校内人员进入校园,停止校内自主安排的所有大型活动;
⑥报告熟读职能部门派员指导或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
⑦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3.一级防范响应
①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临战动员;
②学院负责人24小时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③安保力量24小时严守岗位,在常态基础上增加100%或以上的安保力量;
④启动反恐怖防范应急机制,所有救援器材、各类保障和安保力量全部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⑤学院停课,及时疏散无关人员;
⑥配合属地职能部门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
⑦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三)防范响应解除
根据省教育厅、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的要求降低响应级别或解除响应,学院回复正常秩序。
六、突发恐怖事件操作流程
(一)处置措施及流程
1.及时报告
遭受恐怖袭击的部门或单位,要迅速对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予以初步定性,并立即电话报告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电话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作出反应,全力以赴,赶赴事发现场进行鉴定、监控、追踪、处置,根据具体情况尽快提出进一步处置建议,以利上级指挥决策。
重大恐怖袭击事件可直接报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要确保内容准确、信息及时,并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因瞒报、漏报、迟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2.现场处置和救援
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调集各部门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还应立即报告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及时请求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予以援助,并派出应急工作小组,指导救援。
发生食堂、饮用水源被导入化学毒剂或放射性物质恐怖事件时。
①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布通告。
②总务处:迅速检测被污染程度,确定污染范围;控制水源或截断水流,并对被污染的水源进行消毒处理;及时启用备用供水设施或采用其他措施满足基本用水要求。同时,要提高警惕,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③学工处:迅速组织系部辅导员进入学生公寓、学生宿舍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发生破坏配电间、网络中心机房,引发停电或网络瘫痪等事件时。
①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布通告。
②总务处立即检查供电设备损失情况、关闭相关设备防止次生灾害,并报告供电公司设法尽快恢复供电;联系应急供电设备为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恢复基础照明供电;餐饮中心立即准备紧急食物与饮水供应保证学生基本生活供应。
③信息办、网络中心立即查找原因并取证,启用备用设备恢复网络通讯和备份数据,启用备用电源并同时抢修恢复正常设备供电。
④学工处迅速组织系部辅导员进入学生公寓、学生宿舍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同时严防因学生动用明火照明造成火灾。
发生以爆炸物或易燃物袭击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件时。
①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布通告。
②现场老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快速疏散、撤离
③总务处立即关闭现场区域电源防止次生火灾,组织医务人员携带急救设备与药物至现场抢救伤者,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救助。
④安保办立即组织人员搜救未撤出的人员、保护现场、报告警方,全院范围全面搜寻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员。
⑤学工处迅速组织系部辅导员,安排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协助搜寻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员。
发生以伤害人员为目的的故意交通肇事和持械行凶案件。
①安保人员三分钟以内携带器械到达现场,制服或逼停肇事者,同时立即报警。
②现场老师或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学生快速疏散撤离,并实施紧急避险。
③总务处立即组织医务人员携带急救设备与药物至现场抢救伤者,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救助。
④学工处迅速组织系部辅导员,安排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3.善后工作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反恐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地开展善后工作。
①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经济救济方案,并分步实施。
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③及时对遭受恐怖袭击的部位予以恢复。
(二)宣传报道
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过党政办和学院领导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附件五: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院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院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 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院级副职
组员:学院中层以上干部
防汛领导领导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学院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排水系统、暗渠河道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院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确保学院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 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学院后勤主管副院长
组员:安保办、学工处、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各系辅导员
三、 预案启动程序
天气预报→发现险情→学院值班室→院长→防汛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汇报上级
四、 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三级预案
当受持续大雨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7级以上,日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学院负责人和防汛抢险队必须到位,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在岗到位情况。加强值班巡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汇报。各类值班员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
(二)二级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院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全校各值班岗位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类值班人员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落实抢险物资。
(三)一级预案
当学院遭受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院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岗位,开展工作。学院要把防汛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要求
1、在雨季到来之前,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学院围墙、校舍、暗渠、防雷设施、电器线路、排水管线进行了全面检查,随时报告灾情,学院防汛领导小组要监督校园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院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院要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市高校工委、地方政府及防汛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受伤,如发现人员被困受伤,要迅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根据灾情,学院要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五、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院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院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 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各部门要做好排查工作,提前检查不安全隐患,提高防灾意识。
5.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院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到位,听从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排除险情、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六、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3、防汛值班室及电话,汛期到来前由院领导指派并通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