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1.外来机动车辆必须凭访客系统经申请、登记、批准后进入校园。
2.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出租车、网约车、学生个人车辆进入校园。
3.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安全保卫办公室组织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4.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5.机动车(含电动汽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6.严禁在校园内无驾驶证驾车、练习开车和试练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快递或外卖送餐车辆进校;严禁超载、超高或故障车进校。
7.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资、物品出校门,必须经由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凭出门证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8.所有车辆在校内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严禁车辆在行车道路、消防通道、步道、草坪、各出入口或其他位置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或校容,特殊情况需临时在停车位之外暂时停放的,需经安全保卫办公室批准。对违规停车现象,安全保卫办公室将提示2次。出现第3次违停时,车辆将列入交通黑名单。
9.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校内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校内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图书馆广场两侧侧、文体中心广场、校内柏油路面规划的停车位,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车门车窗,以确保安全。
10.校园内停车出现车辆损坏、物品丢失及车辆被盗等情况,由车主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先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损坏、物品丢失及车辆被盗等情况,由车主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设置交通黑名单制度,连续违规停车3次的,校外车辆不允许再次进入校园,校内车辆取消其入校许可两周,之后车主可重新申请许可。超速飙车的、危险驾驶的永久列入黑名单。
12.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
2.进出校门时,须主动下车推行;载物出校门时,凭出门证放行。
3.非机动车须靠右行驶,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把或俯身并行;不准相互追逐和竞赛;不准骑无刹车或刹车失灵的非机动车。
4.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建筑物附近不影响交通、疏散的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校容。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5.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行人的管理
1.凡进入校园的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含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警示、交通标线等),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秩序;
2.外来人员来访需使用访客系统进行预约和审批。
3.保持校内卫生;
4. 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平衡车。
5.严禁在校内喧哗、打闹,严禁在校内使用音响或其他影响校园秩序行为并自觉服从管理;
6.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学院服务号访客系统二维码
附件2:访客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21年1月
附件1:学院服务号访客系统二维码
附件2:访客系统使用说明
一、访客申请
1.登录
进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服务号,点击访客中心进入填写信息。
2.预约申请
点击预约申请,进入访客预约页面,填写预约信息(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申请完成
提交完成后可看到申请列表与审批状态。
二、教师审批
1.教师关注山东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号
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教师中心”进入登录页,输入本人教师帐号,默认密码为身份号后6位,
若该教师有访客申请,则点击访客预约,可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访客才可以进入校门。
2. 进入访客后浏览访客信息选择拒绝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