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毕业生一心想留在学校所在城市工作。经多方寻找门路,终于托关系找到一个“能量”很大的“电脑公司经理”。该经理表示一定帮忙、使该生留城就业,但提出要5000元现金作为活动费和“好处费”。该生未加思索就如数付出了。随着一次又一次招聘会的结束,许多同学的工作协议已经签订,而他的工作仍然杳无音信,心理不免开始担忧,于是找“经理”了解情况。“经理”说上次的好处费不够,还要追加5000元。于是该毕业又火急火燎地到处筹钱。班长知道了此事,立即向学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和保卫部门报告了情况。经查,“电脑公司经理”原来是个刑满释放人员,所谓帮助找工作,纯属诈骗伎俩。
分析:在求职择业中,注意尽可能通过正规途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双向选择会”、“人才交流市场”等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选择自己满意的职业;对有疑问的聘用岗位或单位应及时加强了解;在求职择业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应当及时据情分别向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反映,并注意保存所有的证据,以便在发生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协助调查;纠正择业中的心理偏差和克服心理障碍;适应形势发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